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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构建和谐文明泉湖
作者:武春国    文章来源:bet365电脑网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27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构建和谐文明泉湖
——肃州区泉湖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典型经验材料

    近年来,泉湖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针对新时期新形势农村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不断创新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采取条块结合,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办法,对一些重大、突出有可能引起恶性事故的案件,采取思想上劝导、法律上解释、经济上帮扶的办法,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工作,起到了较好的调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宣传发动,突出一个“抓”字

    1、抓领导机构健全,确保组织保障到位。乡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综治、司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作为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乡、村两级抽调18名干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包村挂组的原则,认真抓好各自包挂村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次,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村级调委会,要求村上将四分之一人力、时间放在这个方面,结合村级高效规范运行,加强力量,全乡共有村级民调组织9个,每个村民小组都有民调小组,并成立了“老年人”议事小组12个,9个村有86名同志参加。各单位、村民小组联防组织有进一步完善,全乡9个村,12个单位,2个市场有专兼职巡逻队伍,如我乡辖区内的春光市场,配备了专职巡逻保安队伍近30人。

    2、抓思想认识提高,保证宣传发动到位。乡党委每年召开由乡、村、组三级干部参加的“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动员大会,明确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法、步骤,对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进行了全面扎实的统一安排。与此同时,认真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永久性标语、开展集中宣讲活动、散发材料、举办普法专栏,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了人心。

    3、抓排查调处网络建立,促进排调工作顺利开展。全乡普遍建立了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格局,调整、充实、培训了各级人民调解员;乡党委9名成员每人包挂1个村、联系3个单位、联系100户群众,干部每人联系1个组、联系50户群众,通过包村联户,及时构建起了乡、村、组、农户“民意直达、有事先知、问题和解”的群众信访调处基础。层层分解任务,分别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为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探索和完善矛盾纠纷排调机制,突出一个“实”字

    1、坚持“五个一”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按照“五个一”和“三个不限”原则,认真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份档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法,积极主动的与包案领导衔接,主动上门与信访人见面,并按照“三个不限”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案进行复核。能花小钱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向信访人讲清楚,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健全完善定期会商、协调制度,切实加大上下联调和部门联调力度,充分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调处化解矛盾,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根本上解决长期缠诉缠访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

    2、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销号”制度。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对于摸排出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分别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一案一号, 专人专责,案结号销,充分调动责任人调处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解决了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在对案件进行明确分工包挂的前提下,在每周一的机关干部例会上由包案领导和干部对自己包挂的案件进行逐一汇报,对每件办理完结的矛盾纠纷,写出书面的结案报告,存档备查。对出现的个别工作懈怠,调处方法不当等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改进,促进了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3、切实做到“四得”、“三减”和“四到位”。即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排查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越级上访减少,热点、难点问题减少,群体性事件减少;做到排查、调处、防控、宣传四到位。如:春光村、营门村,城中村改造拟建520户,征地3.5公里,共有85亩,拆迁85户,无一起上访;春光村高铁征用,涉及1个村5个村,动拆15户;目前,全乡新建农民居住小区4个,从选址、户型选择等方面开了32场次会议,群众感到办了实事,办了好事。
   
    三、坚持结合实际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突出一个“活”字

    1、采取集中排查与分散排查相结合。积极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查找存在的矛盾与问题,针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化解矛盾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按照公开、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的责任机制。要求包村干部和包案领导都要深入村户,了解掌握信访苗头,做到底子清、信息灵、情况明。在每周一的工作例会上,包村干部和包案领导必须详实汇报信访摸排情况,并且做到每个信访问题都有具体可行的调处方案,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明确包挂领导干部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片集体承担连带责任,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一旦出现信访苗头,包村干部和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因调处不力造成上访人赴省进京上访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失职责任。

    3、依法办事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对乡党委、政府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做好法制宣传和稳定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和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充分发挥村委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多方努力,推动问题解决,达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对已调处终结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的回访复查,特别是把涉及群众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曾赴省进京上访的容易出现反复的纠纷列为重点回访对象。通过回访复查,摸清了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对矛盾纠纷的化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突出一个“引”字

    结合“六五”普法和“法律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全民法制教育活动,把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宣讲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农贸集市举办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开展解答法律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法制宣讲组深入各村、组,举办法制讲座,重点将群众关心的《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宣讲内容。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遇到矛盾纠纷蛮干的少了,找村委会,司法所,乡政府说理的多了;当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打架闹事的少了,找派出所,法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多了,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各类非正常上访案件的发生。针对个别遗留的积案,乡主要领导先后10余次主动约请上访人,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经集体研究后,提出解决方案。通过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联系群众,取民所需,群众对乡党委、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拥护和支持,全乡楼院式中心村建设、设施产业、城中村改造等各项重点工作得到了顺利实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突出一个“稳”字

    按照《泉湖乡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自2010年开始,乡党委在征地拆迁、楼院式中心村、设施农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实施前均推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方案不成熟,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的均不得开工建设,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为全乡产业发展和重点工作推进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2010年3月泉湖乡集镇楼院式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启动建设,在立项前,乡政府经过详细的调查研究,根据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改善群众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以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出了楼院式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的初步方案。之后多次召开由群众代表、村组干部、区规划、城建、土管等部门专家参加的论证评估会,充分研讨分析了方案的可行性,并将修改完善方案报区政府进行审批,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一步评估论证,最终确定以市场化运营模式,建设泉湖乡集镇楼院式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乡党委政府又召开了小区规划设计、户型设计、招标、楼房出售价格等12场次论证会,确保小区修建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接受了上级和群众的监督。同时,为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乡党委把此项工作向村委会和各单位进行了推广延伸,以文件形式明确,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要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不予立项实施。2010年底,针对营门村五组、春光村一组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入户座谈、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户主会议评听证、组织群众到邻近城中改造村学习交流等程序,确定了城中村改造的初步方案,由乡上邀请土管、城建、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评审,形成了具有可行性的城中村改造方案。由于方案切实可行,春光村一组120户农户,营门五组96户农户拆迁在两月内完成,500多亩征地及征地利益分配未发生一起征地拆迁上访案件。至2011年7月两个村修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小区主体工程已完工,没有发生因征地、分配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

    六、不断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制,突出一个“严”字

    对部分疑难纠纷,单靠乡政府是很难调处解决的,只有在实践中通过积极与法庭、派出所等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大疑难复杂问题的化解力度,有效的提高疑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同时,为坚持不懈的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乡党委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并下发了以此为目标的《泉湖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并成文下发,对今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责任机制、坚持包挂案件一包到底地原则,严格的奖罚措施进行了专门的明确。通过长效机制的探索与建立,为全乡今后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以及全乡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
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乡群体性信访案件、越级上访案件有了明显下降,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肃州区泉湖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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